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缴费政策,福建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为18,700元时,各险种的缴费金额如下:
一、企业/个体户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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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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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2025年约为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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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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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为18,700元,且该值在政策范围内,则直接以此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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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同样以个人工资为基数,但按以下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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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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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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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8,700元通常高于300%的调整比例,因此实际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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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以个人工资为基数,按以下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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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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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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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计算个人工资则采用全省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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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七档中的任一比例缴费,缴费基数为18,7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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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00%缴费:个人缴纳10.5%,单位缴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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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缴费:个人缴纳21%,单位缴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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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300%缴费:个人缴纳31.5%,单位缴纳9.5%
三、缴费比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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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16%-14%,个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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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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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单位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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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无单独缴费比例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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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需结合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精确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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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定期申报职工工资基数,若职工工资波动较大,可向社保部门申请调整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