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江西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省内无异地”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起,江西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参保人在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直接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
-
报销范围
包括普通住院、精神病住院、放化疗住院、生育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谈判药结算及药店购药等。
-
报销比例
-
门诊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待遇。
-
住院 :连续参保每满5年,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
-
二次报销 :个人负担超8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按55%比例报销。
-
二、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备案要求
-
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或线下渠道办理。
-
异地就医卡需在就医地开通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
-
报销流程
-
先垫付医疗费用,凭票据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
部分地区支持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
-
-
注意事项
-
转诊转院需在30天有效期内办理异地就医时限延长手续。
-
异地安置人员需同步开通门诊慢特病等长期门诊保障功能。
-
三、其他说明
-
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可自助备案。
-
特殊情况 :如未办理备案先就医,需返回参保地补办手续。
以上政策适用于江西省内及跨省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