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5%
镇江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等级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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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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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镇街道卫生院/区级专科医院单位)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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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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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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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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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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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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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 :根据政策调整(如部分疾病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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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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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300元(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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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最高40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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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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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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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离休人员,个人负担10%,社会统筹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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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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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40%(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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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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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报销
- 超过1000元的手术费按1000元报销
四、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镇江市2023-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