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原需自付10%,现调整为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直接按甲类药品报销比例报销。
甲类药品报销规则
- 全额纳入报销范围:甲类药品的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无需承担自付部分。
-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职工报销95%。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7%,退休职工报销95%。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95%。
乙类药品报销规则
- 调整后的报销政策:重庆市已取消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原为10%),直接按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适用范围:乙类药品的报销政策适用于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所有乙类药品。
温馨提示
重庆市职工医保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