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医保报销范围主要涵盖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三大类,具体如下:
一、药品报销范围
医保药品目录包含西药、中成药及部分中药,仅限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
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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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诊疗项目
包括常见检查、治疗、手术等,需在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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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专项保障
覆盖儿童白血病、宫颈癌等25种重大疾病,以及肝癌等20种地方特色疾病,报销比例可达80%-100%。
三、服务设施报销范围
医保覆盖一级至三级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不同。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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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4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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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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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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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未备案或转诊起付线2000元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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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三级医院60%、二级65%、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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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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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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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2024年盘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年累计封顶线25万元,含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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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与自付 :部分药品、诊疗项目需个人自费或自付一定比例,具体以实际费用和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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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按异地就医政策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盘州市医疗保障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