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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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无论男女,职工医保的 实际缴费年限 均需满足 不低于15年 ,方可在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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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年限 需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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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原各地25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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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原各地2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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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四川省计划从 2025年 开始,分阶段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目标于 2035年 实现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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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内 :各地将逐年上调缴费年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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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26年起每年加1年,2035年达到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的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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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如雅安(15年)、宜宾(15年)等,实际缴费年限仍为15年,未达到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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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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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可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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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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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调整旨在提高医保基金可持续性,未来跨地区流动人员将受益于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