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异地就医新规,玉溪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执行“先备案,后结算”政策,未备案将无法直接使用医保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一、备案要求
-
备案时间
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急诊情况可在出院前完成。
-
备案范围
包含门诊、住院及药店购药,所有医疗类别均需备案。
-
备案对象
适用于全省参保人员,昆明市及省本级参保人员在昆明地区就医除外。
二、未备案的报销处理
-
费用垫付
未备案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自行垫付。
-
报销流程
出院后携带医疗费用发票、就医证明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
报销比例
未备案可能导致报销比例下降,具体比例需参考参保地政策。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就医 :因急诊未备案的医疗费用可视为已备案,直接结算。
-
补办备案 :跨省出院后补办备案的,可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直接结算。
四、备案方式
-
线上渠道 :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注册登录办理。
-
线下渠道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备案,避免影响就医结算。若需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