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医保政策,医保统筹支付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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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累计自费满 800元 后,医保统筹基金开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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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年度累计自费满 400元 后,医保统筹基金开始支付。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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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段与共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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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中的 当年账户余额 (即“账户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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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账户余额用完后,进入 自负段 ,个人按比例自付(如职工医保80%,居民医保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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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自负段后的费用,再按医保比例报销,剩余部分为个人自付(即“共负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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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宁波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为 30万元 ,超过部分需个人自付。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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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每年按缴费基数的3.4%-3.7%计入,退休人员逐步增加至34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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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对封顶线以上费用按比例救助,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可能因区域或医疗机构等级略有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