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职工退休医保补缴新政策明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职工,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一、政策适用范围
- 退休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 未缴满年限:累计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5年,但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条件。
二、补缴条件
- 最低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需满5年以上,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25年。
- 补缴方式:允许一次性补缴,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补缴流程
- 申请时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向医保部门提交补缴申请。
- 办理地点:梧州市医保经办机构。
-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
- 医保缴费历史证明。
四、注意事项
- 补缴金额:按补缴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具体金额需咨询医保部门。
- 待遇享受:补缴完成后,从次月起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五、温馨提示
职工在退休前应确认医保缴费年限,避免因未缴满年限影响退休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咨询梧州市医保局或拨打服务热线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