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晋中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年龄、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金额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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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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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起付,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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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 :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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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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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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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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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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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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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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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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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起付13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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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起付标准按50%确定(如三级医院65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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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首次住院起付1300元,后续650元起付,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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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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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报销 :门诊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5%,特殊检查、治疗等大额项目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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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5%(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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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门诊起付标准低于在职职工(如三级医院500元对比18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段,具体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