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普通门诊费用在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30元。
1. 报销范围
兰州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适用于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0%,且设有年度封顶线,即每年最多可报销130元。
3. 报销流程
报销采用“一站式”直接结算方式,参保居民在就诊时直接通过医保系统完成费用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4. 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为政策内费用,部分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 报销金额需达到起付标准,且在封顶线内。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可咨询兰州市医疗保障局或关注相关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