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金华市社保缴费上限
根据金华市社保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存在明确的上限和下限标准,具体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金华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7660元/月 (截至2024年6月数据)。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该数值,则按 300% (即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社保费用。
二、18700元基数的合规性分析
-
超出上限比例计算
-
18700元 ÷ 7660元 ≈ 2.44
-
2.44 > 3,说明18700元已远超上限标准,实际按 300% (即7660元×3=22980元)计算缴费基数。
-
-
对职工个人的影响
- 个人缴费部分(养老金+医疗保险)按 18% 计算,月缴额为 22980元 × 18% = 4136.4元 。
三、其他说明
-
缴费基数下限 :金华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1530元/月 ,但最低工资标准为 1470元/月 ,因此实际下限按 1470元 计算。
-
个体劳动者标准 :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基数上限为 7270元/月 ,下限为 1940元/月 。
18700元作为金华市社保缴费基数属于违规超限 ,实际按 22980元 计算社保费用。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