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宁波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综合相关信息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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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2020年宁波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9,070元 ,适用于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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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下限标准为 3,815元 ,适用于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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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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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在300%-600%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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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无法确认时,以当地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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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以养老保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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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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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20%
三、调整说明
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较2019年有所调整,但受疫情影响,宁波仍按调整后的上限19,070元和下限3,815元执行。其中,溧水、高淳两区因政策特殊,上限为16,200元,下限为2,497元。
四、参考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自宁波社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