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0 年,浙江宁波社保个人扣费情况需结合缴费基数与各险种费率来确定。若缴费基数为 20200 元,处于当年上限 19070 元之上,需按上限 19070 元计算,个人每月社保扣费约为 19070×(8% 养老保险 + 2% 医疗保险 + 0.5% 失业保险)=2002.35 元。以下为详细介绍:
- 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 8%。当缴费基数为 20200 元(实际按上限 19070 元算)时,个人每月养老保险扣费为 19070×8% = 1525.6 元 。这部分费用进入个人账户,为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提供经济保障。
- 医疗保险:宁波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一般是 2% 。按 19070 元基数计算,个人每月医保扣费为 19070×2% = 381.4 元 。此费用用于日常医疗报销、门诊看病、购药等医疗支出。
- 失业保险:个人承担失业保险比例约 0.5% 。以 19070 元基数计算,个人每月失业保险扣费为 19070×0.5% = 95.35 元 。失业时,符合条件可领取失业金,缓解失业期间经济压力。
- 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2020 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且这两个险种个人无需缴费,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浙江宁波 2020 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9070 元,若工资 20200 元高于上限,则按 19070 元计算,个人每月社保扣费约为 2002.35 元 。具体扣费情况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宁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