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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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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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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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三级医院)或300元(一级及以下),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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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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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参保人员多次住院时起付线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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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补偿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一级医院65%)。
二、生育相关报销
- 生育医疗费用 :按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政策执行,每次生育(含顺产、剖宫产)可获一次性定额报销800元/人,但病理性产科按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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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政策
- 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间转院,经审核后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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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差异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人;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6万元内70%、14万元内4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