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州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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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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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起付,个人自付15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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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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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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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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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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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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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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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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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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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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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三、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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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以下6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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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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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三级88%,二级93%,一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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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三级92%,二级93%,一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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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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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与门诊特殊病种合并累计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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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提供额外保障。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