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宁波,社保基数为13400元时,扣税金额需根据社保缴纳比例和个税起征点综合计算。 其中,个人需承担社保部分约22.5%(养老8%+失业0.5%+医保2%+住房12%),剩余部分再按个税阶梯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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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扣除部分
个人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8%(1072元)、失业保险0.5%(67元)、医疗保险2%(268元)、住房公积金12%(1608元),合计约3015元。这部分直接从基数中扣除,剩余可计税收入约为10385元。 -
个人所得税计算
浙江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10385元减去起征点后为5385元,属于3%-10%税率区间。按3%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约161.55元(5385×3%),实际到手收入约为10223.45元(10385-161.55)。 -
实际到手收入
综合社保和个税扣除后,基数13400元的实际到手收入约为7208元(13400-3015-161.55)。具体金额可能因公积金政策或专项附加扣除略有浮动。
提示:以上计算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实际税额可能更低。建议通过个税APP或社保局渠道获取个性化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