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宁波,社保基数并非按档划分,而是依据职工工资性收入确定,7500 元的社保基数是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情况而来。具体情况如下:
- 企业单位职工: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 1 月至 12 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 7500 元,那么社保基数即为 7500 元。社保缴费基数设有上下限标准,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
- 灵活就业人员: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费基数可以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选择。若灵活就业人员选择 7500 元作为缴费基数,也是基于自身经济状况及对未来社保待遇的预期等综合考虑,自主在可选择区间内确定的 。
社保基数 7500 元并非对应固定档次,而是根据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大家在确定社保基数时,要了解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以保障自身社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