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若社保缴费基数为 10200 元,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并非固定,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大致范围可能在几千元不等。具体计算如下: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按基数的 1% 计发。假设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8310 元(2023 年数据),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10200 元(缴费基数 10200),缴费年限为 30 年,那么基础养老金 =(8310 + 10200)÷ 2×30×1% =2776.5 元 。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比如 50 岁退休计发月数为 195,55 岁为 170,60 岁为 139 。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 20 万,60 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 =200000÷139≈1438.85 元 。
- 过渡性养老金:针对有视同缴费年限或 1997 年年底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会加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按参保人员 1997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 1997 年 12 月 31 日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 1.4% 计发。假设 1997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费年限为 5 年,1997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5000 元,过渡性养老金 =5000×5×1.4% =350 元 。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每月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2776.5+1438.85+350 =4565.35 元 。但实际退休领取金额会因每年工资增长、利率变动、政策调整等因素而与计算结果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