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镇江,社保基数 7700 元的情况下,仅考虑社保扣除和个人所得税的话,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金额计算如下:
- 社保扣除部分: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 8%,7700×8% = 616 元。
- 医疗保险:通常个人缴纳比例为 2% 左右,7700×2% = 154 元。
- 失业保险:按一般比例 0.5% 计算(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此处取常见比例),7700×0.5% = 38.5 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承担。
-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总计约为 616 + 154 + 38.5 = 808.5 元。
- 个人所得税计算:
- 首先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专项扣除(社保等)-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为 7700 - 5000 - 808.5 = 1891.5 元。
- 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的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
-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即 1891.5×3% - 0 = 56.75 元。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扣税金额可能会因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以及当地社保政策细微差异而有所不同。若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金额,会使最终扣税金额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