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移医疗保险的流程可分为转出和转入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转出地办理(参保人离开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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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需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终止参保申请,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若单位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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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转移材料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生成《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转移申请表,并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二、转入地办理(参保人到达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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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及转移材料,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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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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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后,若符合当地参保条件,会在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联系并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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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参保人终止手续及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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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收到《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后,完成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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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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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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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需在终止参保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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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需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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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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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及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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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无接收单位人员需额外提供户口簿(如南京参保人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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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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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可通过当地社保APP(如“苏服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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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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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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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过程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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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移期间出现断缴,需补缴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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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员可实现医疗保险在跨统筹地区的连续参保,确保医疗费用的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