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社保基数19200元是当地2023-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标准,适用于月平均工资高于省均工资300%的参保人员,直接影响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的计算基数。这一标准由江苏省人社厅统一制定,南通市同步执行,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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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规则,南通19200元的标准对应全省统一上限(2023年为24042元)的80%,属于过渡性政策。2024年7月起将逐步与省标准并轨。 -
适用人群
- 实际月收入≥19200元的在职职工(按19200元基数缴纳)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该基数档位参保
- 企业按此基数代扣代缴职工个人部分(如养老保险个人缴8%即153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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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 养老金:退休时基础养老金计算采用该基数,直接影响账户储存额
- 医保报销: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的金额与缴费基数正相关
- 工伤/失业金:赔付标准参照参保基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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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参考
- 同期缴费基数下限为3800元
- 南京等苏南城市执行省标准24042元上限
- 2025年南通将取消80%折算,全面对接省统一基数
该标准适用于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建议参保单位及时核对员工工资数据,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收入变化在每年7月调整缴费档次。需注意基数调整后每月代扣金额会相应增加,但长期看有助于提升社保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