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社保基数17600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需根据实际到手工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综合计算。社保基数≠计税基数,需先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剩余收入再按累计预扣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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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扣除部分
南通社保基数17600元时,个人需缴纳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及公积金(5%-12%,按单位实际比例)。以公积金12%为例,每月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总额约为:
17600×(8%+2%+0.5%+12%)=3960元,剩余应纳税所得额为17600-3960=13640元(未含专项附加扣除)。 -
起征点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若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孩)、房贷利息(1000元)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减少应税所得。例如:
13640-5000-2000(假设两项扣除)=6640元,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个税为6640×10%-210=454元。 -
累计预扣法的影响
实际个税按全年累计收入计算,每月税额可能因工资波动而变化。若某月收入低于扣除总额(如请假),可能无需缴税,后续月份税率会重新累计调整。
南通社保基数17600元时,个税范围通常在百元至千元不等,具体需结合个人实际扣除项计算。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单位财务部门核对明细,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