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含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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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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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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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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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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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可累计计算,即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就医时无需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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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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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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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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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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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60岁以下500元,60岁以上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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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分别有400元/年、600元/年封顶线,两病同患则700元/年。
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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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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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2500元(2025年1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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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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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与城乡居民医保一致:一级10元、二级50元、三级1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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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与住院、普通门诊合并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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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叠加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和普通门诊的封顶线可累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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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不设起付线。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调整后的标准,若需查询历史数据可参考2022年调整前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