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退休时补缴政策明确: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补缴至规定年限,补缴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80%×9.5%×应缴月数。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仅支持按月补缴,而单位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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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与年限要求
2009年1月1日前参保的需累计缴费满15年,此后参保的需连续缴费15年或累计20年。若退休时未达标,单位参保人员可一次性或按月补足;灵活就业人员仅能按月补缴。 -
补缴金额计算方式
一次性补缴费用公式为:
例如2025年灵活就业月缴标准约571.42元,补缴36个月需20571.12元(实际以缴费单据为准)。 -
办理流程与材料
- 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时提交身份证、退休审批表等,通过单位或个人办理补缴。
-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就近医保经办点(如新都区28个点位)办理,需确保当月医保费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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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的待遇
一次性补缴后,医保待遇立即恢复,但补缴月份不划入个人账户;按月补缴则需缴满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提示:补缴政策可能随年限调整(如2035年后拟延长至男30年/女25年),建议尽早规划缴费。办理前可通过“成都税务”公众号或线下网点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