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中,自费部分主要包括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如丙类药)、非基本医疗服务(如VIP病房)、生活设施费用(如空调费)以及起付线以下或报销比例外的个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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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的全额自费项目
主要包括丙类药品、进口器械、高新技术治疗等,这些项目完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患者全额承担。例如癌症靶向药、特殊检查(如PET-CT)等。 -
目录内部分报销后的自付费用
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10%-30%,剩余部分再按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下金额和封顶线以上费用也需自付。 -
非治疗类生活服务费用
如住院期间的膳食费、陪护费、急救车转诊费,以及病房的电视、电话等附加服务费,均不纳入报销。
提示:就医前可要求医生优先开具医保目录内甲类药品,并签字确认自费项目,避免不必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