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社保基数为15100元时,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情况如下:
- 1.社保缴费计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即15100元×8%=1208元。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即15100元×2%=302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即15100元×0.5%=75.5元。住房公积金:假设缴费比例为12%,即15100元×12%=1812元。总计社保缴费:1208元+302元+75.5元+1812元=3397.5元。
-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15100元-3397.5元(社保)-5000元(起征点)=6702.5元。
- 3.个人所得税计算:税率:根据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6702.5元落在第三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税款:6702.5元×10%-210元=460.25元。
- 4.最终扣税情况:总扣税:社保缴费3397.5元+个人所得税460.25元=3857.75元。实际到手工资:15100元-3857.75元=11242.25元。
总结来说,在牡丹江市,社保基数为15100元时,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和所得税总计为3857.75元,实际到手工资为11242.25元。了解这些扣税细节,有助于个人更好地规划财务,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