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停缴或个人缴费
失业期间医保停保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需根据就业状态选择办理:
一、单位办理停保(适用于重新就业或单位缴费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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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动停保
若重新就业,原单位需在失业人员入职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社保关系将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会自动为失业人员缴纳新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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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停保
部分地区(如长春市、吉林市)实现“多险合一”系统升级后,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时,系统会自动停止失业保险及附加医保的缴费。
二、个人自主缴费(适用于灵活就业或未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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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若选择以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医保,需向原单位申请停止职工社保,随后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当地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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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部分地区支持)
江苏省失业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申请停止失业保险待遇,系统将同步暂停医保缴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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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时间 :失业金停止领取后,医保通常会暂停缴费(部分地区存在1-3个月过渡期)。若需继续享受医保,需按上述方式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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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各地社保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