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转诊并符合报销条件
学校医保在外院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和流程:
一、使用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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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仅限学校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私立医院、诊所等非定点机构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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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限制
当前医保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医院无法直接查询参保信息,需通过转诊流程办理。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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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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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医院完成门诊或住院治疗后,需由校医务所开具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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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异地就医,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异地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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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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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持以下材料到校医保办公室或指定医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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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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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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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收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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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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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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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和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分为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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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0,000元:三级55%、二级65%、一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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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20,000元:三级60%、二级70%、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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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00元:三级65%、二级75%、一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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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医院与医保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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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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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在15日内提交报销材料,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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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15日内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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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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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疾病多次就诊且间隔超过一周,需每次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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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期间异地就医,可事后携带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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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未明确说明的医院或费用类型,建议提前联系校医保办公室确认。
四、法律依据
报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以上流程和比例可能因学校具体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学生就诊前通过学校医保办核实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