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报生育保险需要前往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参保登记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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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需在批准成立或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申报核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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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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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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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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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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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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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申报核定后,单位需于次月的15日前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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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就医登记
孕妇需在孕12周内,携带社保卡、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等材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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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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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 :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可在医院直接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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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医疗终结后手工报销,无需额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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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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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分娩等费用报销 :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如医疗费用发票、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等)到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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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相关补贴 :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等,由单位在指定时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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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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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配偶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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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相关 :社保卡、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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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异地就医需额外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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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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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申领异地就医报销。
建议办理前通过沈阳医保局官网或12345热线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