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稽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稽核独立性与权威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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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定位模糊
医保稽核部门常附属于其他处室或受多重领导制约,难以独立行使职权,导致稽核工作易受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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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稽核人员多为兼职,专业背景和资质不达标,影响稽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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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权缺失
稽核部门无法直接对违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只能责令整改,执法力度不足。
二、制度与监管体系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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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滞后
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的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过时,导致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统一,参保单位常利用政策漏洞减少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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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制不健全
医疗费用报销审核流程存在漏洞,存在审核不严、核销不规范等问题,易引发基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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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落后
部分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无法有效支持稽核工作,数据统计分析滞后,影响决策效率。
三、管理与服务水平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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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意识薄弱
缴费基数与待遇挂钩机制不完善,参保人员存在少报、瞒报现象,增加基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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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作不足
稽核部门与医疗机构、患者之间的沟通机制不健全,导致信息不对称,影响稽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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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推进缓慢
医疗稽查体制改革滞后,传统管理方式未及时更新,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四、其他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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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打击不力 :个别参保人员通过虚假就医、药品滥用等手段侵吞基金,现行手段难以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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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滞后 :医保报销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不及时,影响政策制定和基金监管。
建议 :需从完善稽核独立性、强化处罚权、更新政策法规、提升信息化水平等多方面入手,建立科学、规范的医保稽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