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在个人所得税中的抵扣规则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8号)规定:
-
免征个人所得税
女职工依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与工资薪金的扣除规则
-
若生育津贴 低于 职工本人工资,按津贴标准扣除;
-
若生育津贴 高于 职工本人工资,按工资薪金标准扣除。
-
二、申报抵扣操作步骤
-
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
若生育津贴未在预扣预缴阶段申报减除,需在个人所得税APP的“其他免税收入”栏目中手动填报。
-
操作流程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 进入“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点击“其他免税收入”新增 → 选择“生育津贴”并填写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
申报时效
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错过申报期将无法享受抵扣。
-
与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协同
若同时存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注意申报顺序。根据最新政策,专项附加扣除需在年度汇算时填报,系统将自动识别可抵免金额。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生育津贴中包含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如未及时申报扣除),需在汇算时单独调整。
四、补充说明
生育津贴的申领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部门办理,申领材料通常包括支付凭证、医疗证明等。若对申报流程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机构。
通过以上步骤,生育津贴可有效降低生育成本,建议及时办理年度汇算以确认抵扣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