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医保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类型及参保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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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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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连续参保满12个月,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9万元;未满12个月为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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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连续参保满12个月,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7万元;未满12个月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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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支付标准 :在职职工300元/月,退休职工300元/月,居民医保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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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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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4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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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活动性肝炎:3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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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1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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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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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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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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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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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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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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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协议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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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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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82%、退休职工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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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77%、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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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2%、退休职工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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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急诊:在职职工62%、退休职工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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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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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为29万元,未满12个月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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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为27万元,未满12个月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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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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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办理转诊手续的异地就医报销62%,临时异地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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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按一档缴费者个人自付超1.5万元、二档缴费者超1万元部分,分别按60%、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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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门诊特定病种累计5000元起付,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4年政策调整,2025年最新政策请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