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长春市社保缴费标准,社保基数为8100元时,每月个人缴纳金额如下:
一、职工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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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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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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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比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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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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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金额:8100元 × 8% = 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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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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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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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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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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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金额:8100元 × 2% = 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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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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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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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比例: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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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比例: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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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金额:8100元 × 0.3% = 2.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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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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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和 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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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7%,金额为8100元 × 7% = 5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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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计
- 总缴费金额 :648元(养老) + 162元(医疗) + 2.43元(失业) + 567元(公积金) = 1380.43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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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长白山新区、长春市属开发区等地区社保基数上限为19,837元,下限为3967元。若8100元在此范围内,则按上述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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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以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上下限比例分别为30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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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单位需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不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
以上计算以2023-2024年官方数据为准,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政策微调而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