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为7000元时,医保卡每月金额为140元。
1. 医保卡金额的计算依据
长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7000元为基数计算,医保卡每月金额为7000元×2% = 140元。
2. 医保卡金额的使用范围
医保卡金额可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药品费用,以及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负担部分。医保卡资金还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
3. 医保政策的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参加长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医保卡金额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计入,标准为2021年长春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4%(111元)。
4. 温馨提示
医保卡金额的计算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定期关注长春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保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