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请大病补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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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需携带身份证、低保证明、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等材料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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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当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如“津心办”APP)或街道社保所的线上渠道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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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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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乡镇初审表+县残联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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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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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低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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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医疗费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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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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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低保证明、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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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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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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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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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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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政务平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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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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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初审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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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复审通过后,财政部门拨付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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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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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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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等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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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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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范围
- 仅限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费用。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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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 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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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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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可同时申请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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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可优先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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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可拨打当地民政部门热线(如12345)或政务热线咨询。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等群体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大病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