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可以申领大病救助金,但需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程序申请。具体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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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范围
包括恶性肿瘤、急性/慢性肾衰竭、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肝功能衰竭等重大疾病,以及糖尿病晚期、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大手术(如心脏搭桥、人工关节置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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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
需满足基本生活困难条件,通常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因疾病导致家庭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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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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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医疗费用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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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提供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等辅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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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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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
退休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离退休办公室提交申请,单位审核后统一向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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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申请
部分地区允许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医疗诊断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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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材料审核通过后,需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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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审批通过后,由民政部门或工会统一发放救助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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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部分政策要求在医疗费用发生后30天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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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疾病范围、申请材料及审批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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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渠道 :可通过“三不让”帮扶救助工作办公室或民政部门官网查询最新政策。
四、法律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医疗救助重点覆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逐步扩大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