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社保基数14400元的标准,是根据抚顺市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的。这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社保的人群,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的依据。
适用范围
- 企业职工:14400元为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可根据此标准确定。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同样适用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核定。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60%-300%的范围内缴费,14400元为缴费基数的上限。
计算规则
-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以14400元为基数,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1152元。
-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以14400元为基数,每月需缴纳1152元。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以14400元为基数,每月需缴纳72元。
其他说明
- 政策依据:该标准来源于辽宁省统计局和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3年社会平均工资数据,适用于2024年度社保缴费。
- 调整情况:抚顺市社保缴费基数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调整,14400元为2024年的最新标准。
总结
抚顺市社保基数14400元的标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缴费依据,确保社保权益的落实。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合理规划社保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