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医保和工伤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障体系, 不能同时享受 。具体原因如下:
一、保险性质与保障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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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属于工伤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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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保障职工非因公负伤或因患病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二、医疗费用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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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优先工伤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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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处理
若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如交通事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但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若违反规定同时享受两种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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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重复报销 :医保部门将责令退回已报销金额,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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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影响 :工伤赔偿金与医疗保险支付相互独立,重复使用可能导致赔偿减少或拒付。
四、报销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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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优先
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由工伤保险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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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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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申报工伤,可先通过医保报销,但需提供完整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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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伤保险已全额赔付,无需再申请医保报销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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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工伤保险不可同时享受,需根据伤害性质选择合适的保障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