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足额缴纳医保时,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行政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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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社保缴纳属于监察范围。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附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缺失证明等证据,要求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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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员工可向当地社保中心(如社保稽核科)或12333热线投诉,社保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不缴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律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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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若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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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
若劳动仲裁或社保部门不作为,员工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单位履行缴纳义务。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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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效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需在违法行为发生2年内提出,社保投诉一般无明确时效限制,但建议尽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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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 :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欠缴证明(如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拒绝补缴的证据。
通过以上途径,员工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补缴医保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