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纳医保属于劳动保障范畴,可通过以下部门投诉或处理:
一、主要投诉部门
-
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可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监察,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并可对单位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社会保险的监管和检查,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并依法进行罚款。
二、其他相关机构
-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负责监督用人单位缴费,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
-
医疗保障部门
可处理医保待遇相关问题,如医疗费用报销受阻时提供医疗救助。
三、处理流程与建议
-
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欠缴事实。
-
初步投诉
向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局提交投诉材料,要求调查处理。
-
法律途径
-
若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为三年,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四、注意事项
-
单位改制、合并等特殊情况需向原单位或政府机构申报补缴。
-
网络投诉可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或12333热线进行。
建议优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因其处理效率较高;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处理不当,可转至社保部门或法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