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度兴安盟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规定,若个人缴费基数为16000元,具体扣除金额如下:
一、社保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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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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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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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费金额 = 16000元 × 8% = 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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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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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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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费金额 = 16000元 × 2% = 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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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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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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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费金额 = 16000元 × 0.5% = 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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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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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0.8%和0.8%(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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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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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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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个人月缴费金额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1280元 + 320元 + 8元 = 1608元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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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社保缴费金额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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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未包含公积金扣除,若需了解税后实际到手金额,需结合月收入总额及专项扣除后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兴安盟官方数据及内蒙古社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