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生育津贴的计算规则,津贴金额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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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计发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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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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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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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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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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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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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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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女职工顺产:
生育津贴 = 6000 ÷ 30 × 98 ≈ 19600元。
二、生育医疗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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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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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最高报销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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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最高报销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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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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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 :按实际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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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若顺产医疗费用为4500元,则可报销4500元(未超过上限)。
三、总金额计算
以顺产为例,若生育津贴19600元,医疗费用4500元,则总待遇为:
19600元(津贴) + 4500元(医疗费) = 24100元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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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确认 :以职工生产前12个月缴费工资总额计算,若无法确定则采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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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参保者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若实际金额与计算结果不符,建议核对缴费基数及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