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社保缴费基数6800元是2023-2024年度的缴费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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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存在上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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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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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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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4474.8元,按4474.8元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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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
若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800元,且该数值在全区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则直接以6800元作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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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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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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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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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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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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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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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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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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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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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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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0.8%(生育)和行业风险等级对应的比例(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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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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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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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全区平均工资调整,职工个人工资高于或低于缴费基数上限或下限时,均按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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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个人缴费基数可参照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含奖金、补贴等)计算,但不得低于或高于缴费基数上下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兴安盟官方政策文件及社保缴费基数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