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子女共享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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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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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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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人(职工)与被共济人(子女)均需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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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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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我的南京”APP →【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建立家庭账户】→添加家庭成员→转入金额并签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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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持社保卡或身份证至南京市/各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需签署《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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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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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划入被共济人医保个人账户,用于门诊、住院等符合医保政策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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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就医时,系统自动优先使用家庭账户余额,不足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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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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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多办理1次配偶转移,第二次需额外提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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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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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城乡居民医保亲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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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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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参保职工医保且账户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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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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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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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绑定 :通过“我的南京”APP →【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建立家庭账户】→添加家庭成员→完成身份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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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在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家庭账户绑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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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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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就医时,优先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家庭账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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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为被共济人购买南京宁惠保等商业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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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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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子女未参保职工医保,需先为其办理职工医保,方可享受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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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均需在南京市参保,跨市参保需通过“江苏医保云”APP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以上两种方式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覆盖范围更广,而城乡居民医保亲情账户适合未参保职工家庭的补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