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生育时社保缴费不足一年仍可补领津贴,只需在生育后连续缴满12个月即可申请补支。这一政策覆盖所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产假天数计算,支持线上“免申即享”或线下材料提交,实现待遇无缝衔接。
- 补领条件:生育时缴费未满1年,需在生育后由单位继续缴纳医保直至满12个月,系统自动触发补支流程。若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可通过“济南医保”小程序或电话登记申请;未联网结算的需携带材料至医保大厅办理。
- 计算标准:津贴基数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准,产假天数一胎(23周岁后)158天、23周岁前98天,二胎/三胎均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15天/胎。
- 领取方式:次月起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指定银行卡,支持线上修改收款渠道。异地生育需提交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人工审核。
- 注意事项:补缴期间需保持医保连续缴费,断缴可能影响资格;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可申领50%医疗补助,但无津贴待遇。
建议生育后及时确认单位缴费状态,并通过“济南医保”公众号查询进度,确保权益及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