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双方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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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生育津贴的领取主体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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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男性职工无法直接领取生育津贴,但可享受 陪产假工资报销 。若配偶(女性职工)未就业,则配偶可按其生育保险报销医疗费用,但同样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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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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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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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含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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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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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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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符合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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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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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女职工产假前工资为基数,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产假天数的比例计算。例如,某地规定产假158天,津贴按日工资的70%-10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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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流程
-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保局定期支付给单位,单位再分配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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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唯一性
夫妻双方 只能由一方领取生育津贴 ,若双方均参保,通常以女性职工为主。若女性职工未就业,男性职工的生育保险仅能报销医疗费用,不包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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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性
生育津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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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津贴 :男性职工在妻子产假期间可申领10天护理津贴(按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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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差异 :部分早期政策可能允许双方共享津贴,但现行政策已明确区分。
建议夫妻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待遇标准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