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生育保险政策,营养费与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和时间如下:
一、发放时间与账户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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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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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生成并发至单位账户,用于补偿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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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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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 在生育津贴发放后3个月内,单独发放至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申请条件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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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条件 :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且用人单位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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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标准 :2021年执行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现执行标准为2109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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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出院时通过医院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系统自动触发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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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
- 需在生育津贴发放后3个月内,向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如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申请,单位审核后划入个人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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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无法享受上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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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发基数和年度平均工资标准以无锡市最新政策为准。
江阴市生育津贴与一次性营养补助 不同时发放 ,津贴部分直接进入单位账户,营养补助需单独申请后发放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