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病案室病历复印登记记录,综合相关规范和流程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记录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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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身份证号、申请日期、申请类型(本人/代理人/继承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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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
患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患者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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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关系证明
若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患者,需额外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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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清单
明确标注需复印的病历内容(如门急诊病历、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二、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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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医务科提交复印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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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通知
医务科审核通过后,通知病案室准备病历资料,并告知预计完成时间(通常需7-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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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复印与核对
病案室在申请人场合作下复印病历,核对无误后加盖医院证明章并标注页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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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需与患者身份完全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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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出院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复印,紧急封存病历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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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部分医院可能收取工本费,具体以医院规定为准。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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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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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指定部门负责病历复印申请受理。
通过规范登记记录,既能保障患者知情权,又能确保病历管理的合规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