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生育第四胎目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等条件,且政策明确取消了对生育胎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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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2025年广州生育保险政策已取消对生育胎次的限制,无论生育几胎,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均可申领津贴。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费,职工生育时参保状态正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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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允许跨地区累计年限)。
-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并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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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发放。顺产基础产假98天,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天数。例如,单位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可领津贴约26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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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线上办理:通过“穗好办”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内到账。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医保分中心,全市通办。
提示:若单位未及时申报或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可要求补足差额或向医保部门投诉。建议产假后及时申领,最晚不超过3年。